抽烟,NO! 食品企业控烟要求
食品生产车间
虽然在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并没有直接明确地规定在食品企业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但是“食品加工过程中禁止吸烟”已是食品企业可达成的共识。
一方面,从标准的要求规定,在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已作废)中明确规定:
9.3.4 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在CAC/RCP 1-1969,Rev.4- 2003 《食品卫生通则》中规定:
7.4 个人习惯在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应避免以下可能造成食物污染的行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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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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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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咀嚼或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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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裸露的食物打喷嚏或咳嗽
那么吸烟会造成怎样的食物污染呢?
异味 |
香烟里的香气会影响到车间内的产品 |
病原体污染 |
吸烟者(含二手烟)会刺激气管引起咳嗽,造成口腔及鼻腔微生物的飞沫传播,形成产品的污染源. |
异物 |
吸烟过程中出现的烟头\烟灰,有可能形成异物;另外,取火工具(火柴、打火机等)也会带来异物风险 |
交叉污染 |
抽烟过程中,手部可能碰触烟、取火工具后再碰触产品/接触面,造成交叉污染 |
安全风险 |
取火工具带来的明火隐患,不论是生产安全,还是食品安全都是重大隐患 |
另外,从安全角度考虑,还有许多区域是禁止吸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修订)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那么哪些区域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一般来说,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具体到食品工厂,主要涉及的区域包括:
化学品仓库食品企业通常会设置有“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存放诸如酒精等化学品,这些区域禁止吸烟。
依据:按照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在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入口处和防火区间需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标志。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的规定,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举例列表中,涉及的食品企业常用的化学品至少包括:
火灾风险性类别 |
仓库储存类物品举例 |
甲类 |
酒精(≥38度) |
乙类 |
漂白粉 |
包装物料仓库一般放置有纸箱等常用的外包装物,这些物料囤积的数量较多时,消防隐患重大,因此要做好日常的禁烟管控。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的规定,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举例列表中,涉及的食品企业常用的包装物料至少包括:
火灾风险性类别 |
仓库储存类物品举例 |
乙类 |
油纸及其制品 |
丙类 |
纸张 |
有些食品,不论对食品企业是作为加工原料,或生产成品,其存储的的火灾风险较高,因此,存放这些食品的仓库,也属于禁烟区域。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的规定,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举例列表中,涉及的食品企业常见的原料/成品至少包括:
火灾风险性类别 |
仓库储存类物品举例 |
甲类 |
白酒 |
乙类 |
冰醋酸 |
丙类 |
动物油、植物油、白兰地成品库 谷物、面粉 冷库中的鱼、肉间 |
有些食品生产企业,由于生产活动的需要,可能备有一定的油料,这些油料仓库也是属于禁烟区域。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的规定,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举例列表中,涉及的食品企业常用的油料至少包括:
火灾风险性类别 |
仓库储存类物品举例 |
甲类 |
汽油 |
丙类 |
润滑油、机油、柴油 |
有些食品生产企业,由于生产活动的需要,可能备有一定的储罐区,也是需要考虑是否属于禁烟区域的。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的规定,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举例列表中,涉及的食品企业常用的储罐至少包括:
火灾风险性类别 |
仓库储存类物品举例 |
甲类 |
液化石油气 |
乙类 |
氨气 |
此外,基于各类安全隐患的考虑,配电房、氨机房禁止吸烟。
为此,不少的食品企业设置了专门的厂区吸烟区,除了指定的吸烟区外,其他场所均禁止吸烟。通常来说,吸烟区设定条件宜包括以下这些:
【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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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禁烟区域有一定距离上的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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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人员密集和行人必经的通道
【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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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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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明显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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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门存放烟头的容器,不随地乱扔烟头与烟灰;
【管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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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人管理,负责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