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酸在牛奶中的限量标准
发布时间:2018-05-30 点击数:26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碳酸饮料,最大使用量为0.2g;低盐酱菜、酱类、蜜饯,0.5g;葡萄酒、果酒、软糖,0.8g;酱油、食醋、果酱(不包括罐头)、果汁(味)型饮料,1.0g;食品工业用塑料桶装浓缩果蔬汁,2g;果汁(果味)冰,1.0g(混用或单独使用)。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同时使用时,以苯甲酸计不得超过最大使用量。
苯甲酸本身广泛存在于自然界,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戚平说,各国对苯甲酸的使用范围和添加量都有规定。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在冰棍类、风味(果味、乳味等)饮料、果蔬汁中,允许的苯甲酸最大使用量是1000mg。另外,GB2746-1999《酸牛奶》标准也针对苯甲酸的限量做出过规定,纯酸牛奶为30 mg,风味酸牛奶为230 mg